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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消费_职务消费情况
tamoadmin 2024-09-11 人已围观
简介1.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2)2.央企老总年薪6万 事实真的如此吗3.院”职务消费”管理更趋于规范化4.年薪包括哪些收入5.国企高管培训费属于领导履职待遇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今日全文播发。《决定》提出,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决定》指
1.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2)
2.央企老总年薪6万 事实真的如此吗
3.院”职务消费”管理更趋于规范化
4.年薪包括哪些收入
5.国企高管培训费属于领导履职待遇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今日全文播发。
《决定》提出,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决定》指出,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2)
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与企业负责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第二章 公务用车配备及更换第四条 监管企业、直属单位***员公务用车配备更换实行价格标准控制和审批备案制度。第五条 监管企业、直属单位***员因工作需要,购买或更换配备公务用车,企业须经董事会(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直属单位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报市国资委审核批准。第六条 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单位主要***员公务用车,原则上执行排气量在2.5升(含2.5升)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的标准;以资产租赁经营为主的单位及商贸流通企业主要***员公务用车,原则上执行排气量在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在20万元以内的标准,且小车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辆。第七条 对已配备的超标车辆未达到报废年限,且能继续使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继续使用且需更换的,按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批。第八条 对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金、经营性亏损以及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企业,原则上不准为***员购买更换公务用车。第九条 各单位***员乘坐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五不准”要求:(一)不准购买豪华进口小汽车;(二)不准对***员乘坐的小汽车进行豪华装饰;(三)小汽车的报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达到报废标准的不准更新购买; (四)不准超标准购买小汽车; (五)不准以顶帐为由更换小汽车。第三章 出国(境)第十条 对各单位***员出国(境)严格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因工作需要确需出国(境)的,要填写《出国(境)审批表》,由市国资委批准。第十一条 企业、直属单位***员不得用公费参加无明确目的、任务以及一般性的出国培训、考察活动;不得参加各类旅行社组织的出国活动;不得以各种理由搭便车出国、照顾出国。第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不准出国:(1)正在改制中和经营性亏损的企业***员;(2)被初核或立案受审、受到刑事处分的***员。第四章 通讯工具、业务招待费第十三条 各单位***员不得用公款为个人安装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电话归个人使用,不得占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移动电话。第十四条 企业年度业务招待费的总额应控制在税法规定的范围之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超出控制总额。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借“业务洽谈”或巧立其他名目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活动。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六条 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格执行,真正把规范职务消费作为“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要把单位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作为企务公开和***员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第十八条 市国资委要建立监管企业和直属单位《公用车辆档案》和《***员出国(境)档案》。同时,要建立信访举报制度,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认真核查。第十九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央企老总年薪6万 事实真的如此吗
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十)通过虚开会议费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十一)以各种名义对已配备公务用车的金融企业负责人发放用车相关的补贴;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 金融企业应当切实规范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加强对经营管理费用的控制和审查,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浪费行为。
第十四条 金融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十五条 金融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原则上不得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报销和列支。金融企业负责人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担任董事长(行长、总经理、总裁)等管理职务,并且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精力在下属企业的,可执行集团公司或母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标准,由下属企业报销和列支。金融企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在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和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报销和列支职务消费。
第十六条 金融企业负责人主要工作和生活均在境外的,可以适当参考其境外工作地水平,确定其职务消费标准。
第十七条 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并按规定将实施办法上报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备案。金融企业下属全资和控股企业将实施办法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备案。
金融企业上报备案的具体实施办法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的范围、具体职位、各职位的职务消费项目、具体标准、发放方式等详细事项。
第十八条 金融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等内部监督机构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对负责人职务消费实施监督,在企业内部建立负责人个人诚信档案。
已实行股份制改革的金融企业,其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规定对金融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职务消费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可提出罢免建议;未实行股份制改革的金融企业,其院派出监事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的监督。金融企业上报备案的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材料应当同时抄送本企业监事会。
第十九条 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应当由金融企业定期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第二十条 监察部会同财政部对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金融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薪酬核定、组织考察评议的重要内容和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未按规定上报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实施办法的,由监察部提请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予以通报批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金融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直至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院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原则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非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本办法;金融企业下属全资、控股金融企业执行本办法;金融类国有参股企业及非国有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院”职务消费”管理更趋于规范化
还有其他部分的收入。
央企老总年薪包括如下六个部分的内容:
1. 年度固定工资。年度固定工资是经营者的“保底”收入,它不与企业业绩挂钩。
2. 年度效益工资。年度效益工资是对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的奖励。
3. 长期效益奖励。长期效益奖励是对经营者为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所作贡献的奖励。长期效益工资在不同的企业可以有不同的考核和兑现方式,可以用股权激励,也可以用长期业绩考核的方式来实现。长期业绩考核一般是每三年对经营者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长期效益奖励。此外,经营者离任时,也要对经营者整个任期内的经营业绩进行全面评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任期业绩奖励或惩罚。
4.社会保险。企业除了按正常标准为经营者缴纳这些费用外,还可以从长期激励的角度出发,为经营者缴纳补充养老保险金等额外。
5.职工。这部分是经营者同本企业其他员工一样享受的待遇,主要由企业在“应付费”项目开支。该项目的管理重点是年薪制考核对象不能搞特殊化。
6. 职务消费。职务消费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是经营者因为任职的原因在企业报销的各种支出。
年薪包括哪些收入
院”职务消费”管理更趋于规范化作者:本站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网上传时间:2014-10-1411:49:43
前不久,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在接受媒体访时表示,此次《意见》出台,就是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为“职务消费”戴上紧箍咒。其中,《意见》首度将央企负责人履职过程中的必要花费,统一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两大项,“职务消费”提法将被取消,管理更趋于规范化。
徐福顺称:“这个文件合理界定了国企***履职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履职待遇就是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必要的业务培训;还要发生一些费用,我们把它规范为业务支出,就是四项———国内的差旅费、临时出国出境的费用、招待费用和通讯费。除了国家规定的这些,国企***不能有其他的公款职务消费。”
徐福顺指出,《意见》里能量化的标准都量化了。比如用车、办公室面积都有规定。另外,培训的问题也有明确规定,主要是指参加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企业负责人获取在职学位、参加MBA、EMBA等课程而产生的费用,今后须由个人承担。
徐福顺透露,未来半年内国资委等部门将出台进一步的细化标准。对央企所属的二、企业,都要有规范的制度。另外对地方的国企,明确由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地方情况,参照中央办法,制定相关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
按相关标准,首批受到新的薪酬制度约束的负责人将包括由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通过市场化选任的不受调节。(责任编辑: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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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培训费属于领导履职待遇吗
年薪主要包括年度固定工资、年度效益工资、长期效益奖励、社会保险、职工、职务消费等内容。
1、年度固定工资。
年度固定工资是经营者的“保底”收入,它不与企业业绩挂钩,而主要根据经营者个人能力、社会消费水平和企业的经营难度等确定。
2、年度效益工资。
年度效益工资是对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的奖励,主要考虑的因素不是经营者的“投入”,而是企业的“产出”。
3、长期效益奖励。
长期效益奖励是对经营者为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所作贡献的奖励。
4、社会保险。
企业除了按正常标准为经营者缴纳这些费用外,还可以从长期激励的角度出发,为经营者缴纳补充养老保险金等额外。
5、职工。
这部分是经营者同本企业其他员工一样享受的待遇,主要由企业在“应付费”项目开支。该项目的管理重点是年薪制考核对象不能搞特殊化。
6、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是经营者因为任职的原因在企业报销的各种支出。
年薪制的优点:
1、年薪制可以充分体现经营者的劳动特点。因此,企业可以根据经营者一个年度以及任期内的经营管理业绩,相应确定与其贡献相称的年度和长期报酬水平以及获得报酬的方式。
2、年薪结构中含有较大的风险收入,有利于在责任、风险和收入对等的基础上加大激励力度,使经营者凭多种要素广泛深入地参与企业剩余收益分配,使经营者的实际贡献直接反映于当期各类年薪收入的浮动之中,并进一步影响其应得的长期收入。
3、年薪制可以为广泛实施股权激励创造基础条件,企业既可以方便地把年薪收入的一部分直接转化为股权激励形式,又可以组合多种股权激励形式;把经营者报酬与资产所有者利益和企业发展前景紧密结合起来。
属于。
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等。
“履职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强调,除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更重要的是,在确定规范内容的基础上,《办法》还首次明确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上限标准和禁止性规定。 以公务用车为例,《办法》提出企业要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车改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下同)提供公务用车;其他负责人参加车改。车改前,除主要负责人外,企业不再为其他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以适当集中形式为其提供车辆,保障公务出行。在办公用房方面,《办法》提出企业负责人原则上只能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饰办公用房,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