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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形势分析_治安形势特点

tamoadmin 2024-09-07 人已围观

简介1.书记是干什么的2.鹤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2018年乡镇年度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乡镇年度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为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有效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一年来,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创建相关工作部署,我镇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平安创建,提升

1.书记是干什么的

2.鹤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治安形势分析_治安形势特点

2018年乡镇年度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乡镇年度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为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有效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一年来,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创建相关工作部署,我镇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平安创建,提升了镇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力推动了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考核

 一年来,镇党委、高度重视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牢固树立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思想,把保平安、促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综治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平安”上来。一是组织领导到位。镇党委、为了切实做好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平安”建设、预防和处置重大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领导小组,为“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落实责任考核。与各村、主要企事业单位、综治成员单位签订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各项责任书45份。建立严格的检查考评制度,对基层综治、信访、安全工作情况实施年终检查和考评,从而确保综治、信访、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建立了领导干部抓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把创建“平安”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镇干部绩效考核挂钩。

  二、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防线

 (一)以镇综治中心为平台,以各成员单位为抓手,整合镇、村、部门、企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今年以来,我镇坚持每月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排查出矛盾纠纷1件,成功调处1件;镇、村两级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4件(镇级10件,村级4件),调解14件,成功调解13件(镇级成功调处11件,正在调处1件,村级调处4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2.9%以上。综治中心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批19人次,受理信访件11件(其中上级转办案件8件),办结信访件9件(其中上级转办案件7件),3件正在办理。管控重点人员27人次,整治治安乱点1个,整治乱搭乱建20余处。

 (二)及时有效化解不安定因素、矛盾纠纷与安全隐患,构建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是坚持信息走在预测前。通过网格化管理方式,结合联片、联村、联组工作,构建成了“五排”排查工作网络。做到“元旦”、“春节前后”、“两会”、 “9.3抗战胜利纪念日”“国庆”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二是坚持预测走在预防前。结合干部每周二下村开展“直联”服务日活动,镇、村两级干部从村民日常言谈中捕捉各类信息,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同时坚持每月稳定形势、治安形势分析,提前预测各类重大不稳定因素。三是坚持预防走在化解前。一年来,我镇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力争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坚持化解走在激化前,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分级调处工作机制。①一般民间纠纷由村级治调组织负责调处。近年来,我镇村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成功率达85%,把大量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②较大的矛盾纠纷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化解;③比较复杂的社会矛盾由镇领导小组协调;④突出问题成立工作组专题化解。如卫生院医疗事故,通过工作组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宗医疗事故。⑤突发件镇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直接参与,如我镇8.31黄烟少磅,正是由于镇主要领导亲临一线,亲自指挥、协调、第一时间介入,迅速及时化解了一宗敏感期。

  三、开展严打整治,加强治安防范

 (一)深化开展行动。以“3+2”专项行动为重点开展各项公安工作,攻坚克难,主动出击收集线索,团结一切力量开展严防、严控、严打和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一年来,共立刑事案件12起,破案10起,破案率34.5%;立治安案件36起,行政查处21起,查处率65.8%;调解5起,治安拘留17人,强制戒毒1人。

 (二)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工作。通过在全镇开展排查、走访、宣传等工作,经过分析、研究最终确定关停了镇区位于信用社旁的室,一定程度上净化了社会风气。一年来,通过打击整治,对7名重点参与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2人治安拘留。同时通过宣传和派出所的经常巡查等工作,使镇区周围的聚赌豪赌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

 (三)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力度。在人防上,建立以派出所为骨干,镇综治中心、夜巡队、护林队为中坚力量,村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组织为依托,各村和单位内部的防范工作为基础,形成参与的群众安全防范工作格局。开展季节性与经常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逻。在物防、技防上,在镇区重点部位、路段安装了21个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控。同时,全镇重点部位、金融机构、机关企事单位等都安装了监控、防盗门窗、报警装置。如对镇中心学校食堂进行直连市食药局,实时监控确保了食堂食品安全,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四、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切实保障各领域安全

 一是公共安全。成立了处理社会公共安全的应急小组和处置突发领导小组、镇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等各类领导小组。制订了重大群体突发件预案和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应急预案,做到面临公共安全时能及时、谨慎、有效地平息和控制事态。同是对重大工程项目实行风险评估,大大提高了党委调控、负责的维稳处置能力。

 二是生产安全。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共悬挂宣传横幅5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宣传挂图10余张。同时,根据市安委的要求,对各企事业单位安全人员开展安全培训1次,受训人数100余人次。另一方面加大检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跟踪复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边界“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上半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点)共计61家(点),发现隐患23条,已整治20条,整改率86.9%。企业自查38家,发现隐患18条,已整治18条,整改率100%。

  五、强化工作重点,夯实平安基石

 (一)实施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工程,不断夯实综治基层基础。认真贯彻上级平安创建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了《镇平安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平安村(居)、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林业、平安边界等系列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平安创建的基础是各村(居),在去年已成功验收5个平安村的基础上,今年我镇再深化创建3个平安村(居),至此,平安村(居)创建率达到72.7%,到2017年前,将100%完成全镇11个村(居)的平安创建工作。

 (二)开展重性患者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对卫生院和民政部门的统计造册核查,目前我镇登记在册精神障碍患者47人,其中已16人,所有精神障碍患者分别分布在全镇10个村委会,均已实行了轻度患者监护人监管,重度患者镇、村、监护人监管。全镇未发生1例因患者肇事肇祸,对有暴力倾向的患者由派出所强制送医院治疗。

 (三)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联合镇安监、派出所对我镇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等教育教学点就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校车安全等进行了全方位地毯式排查整治。通过整治,完善了2处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新增校车2辆;责令整改无证经营摊位1个;取缔无证经营零食点1家;完善整改监控5处;新增中心学校安全标志带和部分安全标志;整治非法营运三轮摩托车11辆次。

 (四)积极开展反邪教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大势宣传“无邪教创建”工作,确定将我镇桃坪村作为无邪教示范点。开展无邪教知识培训1次;设立无邪教宣传栏2块;张贴反邪教标语10余条;反邪教横幅2条;利用“圩日”为广大群众讲解邪教的本质1次和派发各类宣传小册300余册。

 (五)继续深入开展综治网格化管理。从年初开展综治网格化工作以来,目前已完成村居网格化管理全覆盖,达标率100%。

 (六)积极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咬住整治目标,重锤出击,对辖区内非法制作易爆物品(烟花爆竹)迹象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整治,重点对加油站、液化气站、边界“非”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进行排查和整治;三是打击非法聚集,及时预防和调处;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立刑事案件12宗,同比去年下降14.3%。破案5宗,破案率41.7%,同比去年上升11.2%,逮捕1人,提请直诉2人;立治安案件36宗,同比去年下降44.4%。行政查处21起,查处率58.3%,行政拘留14人,强制戒毒1人。解决群众求助76人次。成功调处了卫生院医疗和烟站黄烟。

 (七)加强出租屋管理,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镇综治办联合派出所对全镇出租屋进行了摸底排查,我镇共有出租屋80间,其中,75间被本地居民租赁使用,5间房屋被外来人口租赁使用。我镇派出所与外来人口所租住房屋的所有人当场签订了《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一》共5份。同时,我办还与派出所签定了《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1份。

 (八)积极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整顿工作。按上级文件要求,镇综治、派出所和安监站对邮局进行了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工作检查,通过检查,邮政工作人员操作规范,物件实行实名造册,寄递物品全部实行验货实名登记,检查组并无发现由非法危爆物品寄递情况。

 以上是我镇在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所做的一些工作,虽然比起上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方法还存在着有待改进的地方,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综治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扎实工作,真正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建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平安”。

 明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市综治办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二、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群治队伍形成网络;辖区各单位有完善的机构和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使责任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细胞建设。因地制宜抓好辖区各单位平安细胞建设,将平安细胞做到各行各业,使平安观念深入群众心中。

篇二:乡镇年度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镇根据县综治委发《XX县“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意见》的相关文件要求,围绕社会矛盾化解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镇 2018年度“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为了搞好“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镇党委、将“社会矛盾化解“摆上重要议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传达文件内容,全面部署当前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邹汉明任组长,镇长谭卫财、党委副书记曾凡军任副组长及相关成员组成的镇“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综治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制定方案,分步实施。

 为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能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建立经常性工作机 制,及时化解事关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我镇综治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动员全镇各相关单位及各村(居)委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属人、属事”的原则,以“事要解决”为 核心,以“息诉罢访”为目标,深入排查,精心组织,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每项任务、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为“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的顺 利开展提供政策依据。自今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开展以来,镇共排查重大矛盾纠纷19宗,已化解的17宗,正在努力跟进化解的2宗。

  三、部门联动,稳步推进。

 镇综治办本着 “因案施策、因人施策”的原则,合理地运用各种措施,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开展领导接访、干部下访工作。班子领导、五大办主任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上访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协调解决;定期组织干部下到基层,对各村(居)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反映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推动了各类矛盾的有效解决。二是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建立健全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各种矛盾和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初 始阶段,做到不升级,不蔓延。三是有效落实《人民调解法》。完善“三调联动”的运行机制,发挥自身优势,配合人民调解组 织及时发现、主动调解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四、加强指导,督促检查。镇“社会矛盾化解年”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深入基层,全面跟踪掌握“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各类 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基层综治工作站的指导培训,指导基层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要点和程序、特 点、及规律。对活动排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实行“一票否决”,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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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是干什么的

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公共安全,是刚刚结束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对各级各地政法综治部门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和紧迫工作任务。

公共安全,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是平安建设的晴雨表。只有通过大量细致、务实的工作,将公共安全真正落到实处,做到万无一失,才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才能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为了更有效地破解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变迁带来的一系列矛盾、冲突难题,当前的公共安全保障水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断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驾护航。

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善于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公共安全,重在基础,只有夯实基础,才能使整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实稳固。要重视基础性制度建设,如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及相关实名登记制度、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等,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要重视公共安全监控等基础性设施建设,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合理规范、全面铺开,切实发挥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要重视社区网络化等基础性平台建设和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实践指挥、部门联动等基础性机制建设,确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效运转。

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善于加强源头管理工作。社会矛盾的发生发展有一个过程,与其等到出现问题再去应对解决,不如未雨绸缪从源头入手。要推动由以案为中心的安全观向以人为中心的安全观转变,将人的安全、人的诉求摆在首位,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服务于民。要坚持服务在先,积极推动解决流动人口面临的现实问题,使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市生活,为城市发展建设尽职尽责。要建立、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帮助解决特殊人群实际困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善于运用系统治理思路。确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全方位、无死角,就要运用系统治理思路,加强科学规划,对广场、车站、机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要做到内外结合、责任分明。要全面落实网格化巡防力量、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属地或部门管理责任制等系统治理手段,实现对各类治安区域全覆盖、各类治安要素全掌握,提高整体防范水平。

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善于综合施策。对于不同类型的犯罪,只有坚持多管齐下、打防结合才能收到良好效果。要坚持专项打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于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严重犯罪,要形成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优化执法流程、强化源头执法。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基础信息的集、共享和实战应用,把信息化建设成果及时转化为平安建设的核心战斗力。

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增强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平安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要不断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前预判公共安全隐患,多渠道化解公共安全危机,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安全防护。

鹤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不仅仅是部门,同时也是党委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小编觉得他们对于国家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书记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能是解决好损害人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对于法律的维护起到了很大作用

书记的工作内容是: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本地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6、指导下级综治委、工作。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格局,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党委领导、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应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本地区及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统筹整合社会治理等。第六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第七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分析预测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市、县公安机关应当健全社会治安形势预警机制,对于一定时期或者区域内高发频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发布风险提示。第八条 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公民重大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在作出决策之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九条 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应当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协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村(社区)说事评理会、乡镇(街道)综合治理联席会、县(区)评议会商会和市级分析研判会制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第十条 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强化同有关部门信息的互联共享,构建覆盖全域、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灵活服务、安全可靠的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数据共享体系。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智慧化水平。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地域面积、人口分布、产业布局、社会发展等因素划分网格,依托网格核查集人口、单位、房屋、等社会基础信息,开展排查社会治安隐患等工作。第十二条 物流、寄递运营单位,应当对客户身份、物品信息进行查验、登记。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房屋和机动车租赁、散装汽油和瓶装燃气销售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登记。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依法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情绪疏解等心理援助服务。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识别、信息登记、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以及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做好相关工作,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民政、人力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开展对期满人员的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困难救助等工作。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做好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第十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法律、法规在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第十五条 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执行有关住宅项目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规范、标准、规定。规划和建设部门、公安机关等对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安全防范等职责情况应当依法监督管理。

物业服务人对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取合理措施制止、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人履行安全防范等职责情况应当依法监督管理。

市、县(区)人民对城镇老旧小区治安防范设施建设,应当按照属地责任,给予资金支持。